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🛸:
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的工作🚾✔️,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👱🏽,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、指导和联系🧑🏽🚀,推动我校与国外高校学科🧚🏿、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🤟🏻🧏🏽♂️,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《2017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相关博士生导师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🍐。
一、申报对象及要求
1.我校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博士研究生的导师。
2. 身心健康,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(195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)🦶。
3.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,在国外交流访问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周™️🎐,凡不足四周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追缴相关费用。
4.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🚊、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。
二、资助费用
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💆🏻♀️。
三、申报及录取程序
1.请有意向的博士生导师填报《杏鑫登录2017年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》(请见附件1)👂、正式邀请函复印件(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/科研机构)👨🏿🚀、外方合作导师介绍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于2017年3月4日前交研究生院国际交流科(材料说明请见附件2)。
2.学校组织评选,公布推荐人员名单。
3.被推荐人于3月20日—3月25日登陆http://apply.csc.edu.cn进行网上报名🧑🏽🦱,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🧑🏼🏫。
四、录取与派出
1.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于2017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。
2.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。凡未按期派出者♈️,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。
3.回国后一个月内提交详细的访问报告💊,护照复印件(含签证页)🍏,由学校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。
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联系,联系人:刘老师,联系电话:65222647,电子邮箱:liuy@gzfx360.com😮。
特此通知✋🏽。
研究生院 2016-12-14
(通知原文链接:http://file.gzfx360.com/defaultroot/gov/info_view_my.jsp?editId=20040046)